市政工程使用再生建材有要求
信息来源:j-c.com.cn 时间: 2013-10-16 浏览次数:278
建筑废弃物在城市垃圾中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如何对建筑废弃物进行再利用,一直是建设和城管部门试图解决的问题。昨日,广州市建委发布了《广州市建筑废弃物再生建材产品推广使用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广州的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道路(公路)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30%。
《办法》中要求,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在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及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在房屋建筑的非承重墙体、砌筑围墙、人行道、广场、公园、绿道、室外绿化停车场和路基垫层等工程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道路(公路)工程、水务工程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30%;财政和国有资金的房屋建筑工程、保障性住房、绿色建筑等项目,在可使用再生建材部位使用再生建材占同类建材产品的比例应不低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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